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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司法 始终主动作为 蔚县法院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李成 发布时间:2023-08-18 17: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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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全省上下的共同责任,近年来,蔚县法院牢记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用心用情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优质司法服务,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守住公正底线,做足效率文章。
蔚县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准确把握商事纠纷对解决效率的特殊要求,在立审执调各个环节突出一个“快”字,着力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深化“分调裁审”改革,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解纷体系。截至目前,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委派调解的民商事纠纷数量占法院立案受理的一审民商事诉讼案件数量的比例已达100%。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开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不断缩短立案审查环节时长。对立案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立案材料不齐全的,对所需材料当场“一次性”告知;对网上申请立案的,自收到立案申请起,24小时之内给出回复。严格控制审判执行案件办理期限,尤其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民商事案件,从严把控案件审限扣除和延期审理的审批,有效压缩和解、调解、委托司法鉴定拍卖等程序的办理时间,进一步缩短审判执行环节耗时。
二是请进来走出去,延伸司法职能。
主动落实包联责任,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活动,每名法官至少包联两家企业,与企业建立长期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和避免经营风险;与工商联深化合作,共同搭建民营企业司法服务平台,成立驻县总商会“法官工作站”、在蔚县蔚州贡米协会和蔚县民间文艺家协会分别设立“法官联络站”,精准服务县域特色产业;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认真倾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困惑,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共商县域经济发展大计,做好企业的“贴心人”,当好党委的“参谋长”。法官工作站和法官联络站成立以来,针对蔚县剪纸产业和贡米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纠纷较为突出这一现状,蔚县法院分行业开展专题培训10次,协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发展规划,避免内部无序竞争,助力打响蔚县品牌。将常态化走访和企业家座谈会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涉及法院职能范围内的,立即落实;涉及有关部门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党委进行反馈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三是善意文明执行,助企脱困重生。
蔚县法院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坚决防止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坚决防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积极采取活查封或置换保全标的物等方式“放水养鱼”、“腾笼换鸟”,尽力保障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探索实践“预重整”制度,加大司法重整力度,健全完善“执转破”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执转破”制度优势。蔚县源通热力公司作为当地涉民生保障重点企业,投产供热以来,资金周转持续紧张,企业经营举步维艰,蔚县法院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主动上门对接,与企业一道对导致当前困难局面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详细研判企业发展前景,决定对蔚县源通热力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针对企业债务进行全面清理,使其轻装上阵,尽快获得重生。通过预重整程序,该企业经营业绩明显回升,逐渐走上正轨,目前正全力备战冬季供暖保障工作。
四是强化府院联动,完善治理格局。
严格落实政府与法院相互协同的“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构建“法院是破产程序主导者、政府是破产案件协调者和风险处置组织者”的良性协作模式,提升破产工作水平,依法推动市场主体出清。持续深化“信法衔接”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与公安、银行、保险、公积金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2021年我院受理的涉金韦房地产商品房买卖纠纷系列案件,由政府牵头协调公安、国土、银行、信访等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与执行局联动配合,在一周时间内完成了调解工作并在中秋节前将第一批购房款发放完毕,剩余购房款已经于2022年春节前全部发放,该系列案件处置过程中,府院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最终促成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充分显现了府院联动的巨大制度优势。
责任编辑:赵子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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