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蔚县人民法院按照市中院统一要求,开展本年度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
行动前,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树春做动员讲话,要求干警既要确保胜诉权益的兑现,又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随后执行干警、法警按照预定方案,奔赴执行现场。
本次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共出动干警15人,出动警车4辆;拘传3人,搜查被执行人住处2处,拘留1人,执结案件6件(执行完毕2件,和解长期履行4件),执行到位13.5万元。
今后,蔚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推动涉企案件执行提档加速,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