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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停止线下诉讼活动和关闭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蔚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停止线下诉讼活动和关闭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11:45:42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中院和县防控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线下庭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28日起,暂时停止本院现场立案、庭审、执行等线下诉讼服务;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本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原计划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改期或调整为网上开庭和网上办理。具体调整情况,请诉讼当事人、代理人直接与办案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
二、暂时停止现场诉讼服务期间,有关立案、查询、交费、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1、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的,可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www.hbdzfy.gov.cn)、“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网上立案。通过邮递方式提交相关诉讼材料的,请寄送至: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政编码:075700。2、可拨打法院立案庭电话7215476,查询诉讼活动进程、案件审理等信息以及联系法官;可拨打法院执行局电话7215159,查询执行案件信息等情况。3、需要交纳诉讼费的当事人,可进行网上交费。4、群众的涉诉信访诉求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法院信访办电话7215476以及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等形式提出,我们将安排专人按照程序及时回复和解决。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公告。


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赵子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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