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3日上午,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余某某等人诈骗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5月份,台湾人“阿和”联系被告人王某1组织电信诈骗团伙,后王某1分别组织被告人余某1、王某1招募人员实施诈骗。“阿和”提供聊天账号、赌博平台链接以及生活开销费用,王某1负责和“阿和”联系并对余某1、王某1等团伙进行管理,余某1、王某1组织被告人余某2、王某2等人以企业高管的身份在“对缘”“伊对”等相亲平台加好友,并通过QQ以谈恋爱的方式聊天,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给被害人发送“金钻娱乐城”的赌博平台链接,诱惑被害人在平台充值获得高额提现,在被害人充值后关闭网站。后台将部分诈骗所得钱款分别打给王某1、余某1、王某1以及具体聊天的人。涉案金额共计400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处罚。
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