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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诉前保全维权益 案结事了解纠纷 ----蔚县法院签发首份证据保全裁定
【为群众办实事】诉前保全维权益 案结事了解纠纷 ----蔚县法院签发首份证据保全
  发布时间:2021-04-24 08:17: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蔚县法院作出诉前证据保全裁定书。通过证据保全措施,促使案结事了

    蔚县白乐镇天照疃村村民庞某某因翻建房屋所需,向该镇四村村民李某某定制了建筑施工所用的钢梁。不料钢梁定制好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断裂,致盖房工人受伤住院。事情紧急,一方面,工人需要住院接受治疗,另一方面,庞某某建房也不能延误工期。如待工人治疗完结或诉讼完毕再继续建房会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后庞某某到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4月15日,法院干警到建房施工现场进行了证据固定,同时,找到李某某给其送达了裁定书。李某某接到该裁定后开始拒不配合,经法院工作人员释法明理,耐心解释才慢慢予以接受。第二天,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对该案的利弊进行分析,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对调解内容当场履行,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证据保全是保障权利人实现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途径。蔚县法院运用诉前证据保全措施,保全、调解双管齐下,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赵子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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