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蔚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相邻种地的两农户因承包地是否被侵犯发生纠纷。为化解矛盾,矿区法庭组织乡镇干部及该村村委会干部对两农户多次进行调解,双方就调解内容未达成一致。
为不激化矛盾,2020年矿区法庭多次到村委会及村民家中走访查清案件事实,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实际情况。后又组织镇干部、村委会干部及双方当事人对耕种土地进行了实地测量,双方对测量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依法进行判决由被告向原告返还耕地0.99亩。被告不服,向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被二审维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工作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执行费,但未及时将耕地退还及复垦。
2021年3月31日,我院执行局干警组织村委会人员、双方当事人到达纠纷耕地间查勘现场、了解案情。经过现场了解,双方对地界存在争议较大,且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在执行工作人员长达3个小时的做工作下,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对地界达成一致认可,并立即找来耕地机进行复垦返回,同时用石墩作为地界现场区分,至此一起长达8年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