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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稳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9 09:12:34 打印 字号: | |
    日前,省委政法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全面提升防控等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平稳。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王东峰、省政府省长许勤主持召开一系列会议,作出一系列部署,提出一系列要求,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正有力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平稳,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勇于担当、积极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排查、监测和上报疫情苗头隐患,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全覆盖;要全面提升防控等级,加大警力投入,加强重点部位安保,指导相关单位强化治安管控和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全力维护医疗、隔离秩序,维护铁路、民航和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要严厉打击各类伤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药品以及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关系民生和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设施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防疫药品、医疗器械、交通工具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犯罪行为,及时查处各类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通知》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增强政治自觉,切实履职尽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在抗击疫情和维护稳定斗争中走在前、作表率,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充分发挥政法单位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维稳一线工作人员的先进事迹,加大对执勤干警防护装备配备和后勤保障力度,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要严明工作纪律,对思想不重视、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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