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党史学习教育】传承革命精神,肩负时代使命——蔚县法院到张苏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党史学习教育】传承革命精神,肩负时代使命——蔚县法院到张苏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06-09 19:21:18 打印 字号: | |

6月9日,蔚县人民法院党组及各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前往蔚县张苏纪念馆进行党史学习。

赵树春院长带领党组成员及各支部书记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张苏纪念馆,听取老党员讲解张苏同志的光辉历史。在场党员干警对张苏同志的崇高革命精神深表钦佩,表示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向张苏同志学习,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参观结束后,在张苏纪念馆党员活动室开展专题党课,党组成员、副院长薛文江领学《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刚领学《永远记取党的斗争经验和教训》,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仲东及各支部书记、党员干警结合自身实际和学习感悟畅谈心得体会。




树春院长强调政法队伍是一支在革命烽火中孕育而生,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历练成长,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砥砺奋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百炼成钢的忠诚队伍,我们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向老一辈革命同志学习,传承红色基因,凝练艰苦奋斗的干劲,用实际行动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全力推动法院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张苏同志生平简介

张苏(1901-1988),1901年生,原名张若增,号希贤。河北张家口蔚县人。

1923年8月,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开始接触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积极投身到爱国学生运动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活动中。 

192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蔚县第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传播者。1927年7月到1933年8月,他先后在榆林、蔚县、张家口、温州、北京等地秘密从事革命工作。

1931年7月于张家口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在狱中严守党的机密,威武不屈,保持了共产党员的革命气节。出狱后参加华北抗日救亡运动。

抗日战争时期长期参与晋察冀边区政府的领导工作, 先后担任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委员,冀察区行政公署主任等职。参加敌后抗日游击战争,积极从事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各项建设事业。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主席,北岳区行政公署主任。

1948年底担任张家口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积极动员群众支援平津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新担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主席,后担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委员、华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参与领导恢复国民经济、加强政权建设。

自1954年起转到政法战线工作,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兼中央机关党组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

1958年5月中共第八届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候补中央委员。曾被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中共十二大代表、十三大特邀代表。

1985年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被补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88年7月22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责任编辑:赵子帆
联系我们
诉讼服务热线:0313-12368   办公室:0313-7213283   政治处:0313-7215153   立案庭:0313-7215476